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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理念
让老人生活——安心、舒心;
让老人子女——放心、省心;
替政府分忧——推动社会和谐建设。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1、孤寡贫困和空巢老年人;
2、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3、伤残老年人;
4、烈军属老年人;
5、高龄并生活不便的老年人;
6、居住在本辖区内,自愿出资申请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和其他 60岁以上需要照料的老年人。

运营模式
构建“公益化为前提、社会化为基础、市场化为方向”的信息化、智能化的“虚拟敬老院”运营模式。在政府资金资助和政策支撑下,采用“有偿、低偿、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发展和丰富养老服务项目
①  在政府指导和政策支持下
②  运营单位根据“有偿、低偿、
③  建立辖区或目标区域的服务
④  配套智能终端和优惠的通信资费
⑤  针对老人群体构建完善的可持续

服务方式
(1)无偿服务
这类服务针对散居的“三无”老人,其中75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百岁老人、低保和低保边缘人群、持有特困残疾证和特困职工


证人员
(2)低偿服务

对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且经济比较困难的社区独居、空巢老人,
(3)有偿服务

有经济能力、需要上门服务的老人,通过自己购买
(4)义工服务
通过志愿者、低龄老人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义工
(5)社会力量认购服务
针对特殊困难的老人,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包括通过企业或社会个人

(备注:索取详细资料请于盛东信息商务部联系400-02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