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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工信部网站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593号建议的答复。针对代表提出的充分发挥服务型企业的专业优势、加快普及“智慧居家养老”的建议,工信部表示,将鼓励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企业等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创新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特别是,支持电信运营商等具有普遍服务能力的企业进入智慧居家养老领域,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多样化的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群需求。

此外,工信部还将继续开展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财政投入机制,弥补养老服务业发展短板,继续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发展;二是继续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目前,安徽省合肥市已出台政策,对新认定为国家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三是继续推动优秀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补贴等形式支持家庭和个人购买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

同时,工信部表示,将加快建设智慧健康养老标准体系。据介绍,《智慧家庭健康管理腕式可穿戴设备技术要求》《智慧家庭老人手环(手表)技术规范》《智慧家庭健康养老产品分类及描述》《智慧家庭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参考模型》等一批行业关键急需标准的制定工作已进入意见征求阶段。

下一步,工信部将继续加强智慧健康养老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服务、系统平台等标准制定工作,组织编制养老服务信息数据交换规范、社区养老服务信息数据标准等行业标准,制定统一的规范和标准,破除数据使用障碍,推动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开放及应用。同时,将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加快与5G、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合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标准研究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