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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其中明确提出:
到2025年,康养产业整体实力和综合发展优势逐步彰显,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康养产业和事业协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支持各类资本依托REITs试点创新康养产业相关投资品种,探索设立养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康养产业园区盘活存量资产,依法合规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对于成功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本市原始权益人,比照企业上市进行扶持。

重磅!苏州宣布康养将成为支柱产业,康养产业园区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2022~2025年)
康养产业是面向有健康需求的人群,通过创新性地整合医疗、养老、健康、中医药、旅游、体育和文化等相关产业资源,为社会提供康养产品和服务的各相关产业部门组成的业态总和,具有产业关联性强、覆盖领域广的特征。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促进苏州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苏州2030”规划纲要》(苏委发〔2017〕19号)等文件精神,围绕医疗服务、健康养老、健康管理、健康旅游和文化、体育健身、医疗器械、生物医药与健康食品、健康大数据等八大重点领域,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背景
(一)发展基础。
1.产业基础优势明显。“十三五”以来,全市康养产业蓬勃发展,2020年上述八大重点领域产业规模达到3425亿元。与此同时,苏州制造业门类齐全,2021年全市高技术制造业产值14062.2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34.0%。年末全市拥有国家级智能制造业示范工厂3家、省级智能工厂13家,示范智能车间576个,全球“灯塔工厂”5家,占全国的1/6。全市制造业新兴产业实现产值22307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54%。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生物医药四大创新产业集群产值比上年增长17.1%。倾力打造的生物医药产业,成功入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中国生物药排行榜前十名企业中6家在苏州布局。
全市文化、体育、旅游等产业规模稳步提升,为康养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2021年全市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1226亿元,占GDP比重约5.4%。实现旅游总收入2294亿元,接待国内外游客11273万人次。2015年至2020年,全市体育及相关产业总规模由701.36亿元扩大至985.02亿元,增幅达40.44%,年均增长率为7.03%。
2.医养融合深度发展。作为国家首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医养结合试点城市,苏州初步构建起了以护理院、医疗机构老年病房和居家护理家庭病床为基础,以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护理站、养老机构医务室为延伸,以养老服务组织、医疗机构合作为依托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全市100%的养老机构按照标准内设医务室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约,定点护理院数量为全国地级市最多。创新性地建立了政策框架、失能评估办法、评估标准和信息系统,逐步提高待遇标准,探索居家医疗护理,合理调整筹资水平,基本形成长期护理保险“苏州模式”,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负担。
3.市场前景广阔。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苏州60岁以上人口占比已高达16.96%,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较第六次普查提高了3.94个百分点。全市户籍人口的平均期望寿命在2020年达到84.04岁,位列全国第一位。老年群体的扩大和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促进了健康需求的快速增长,为康养产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前景。
4.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围绕养老发展,重点形成“一个条例”(《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两项规划”(《苏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苏州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N个意见办法的“1+2+N”政策支持体系,多措并举有力推动了养老服务快速发展。2019年,苏州牵头编制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大力推进镇(街道)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20年,苏州在全国率先开展“家庭养老夜间照护床位”服务,补齐“24小时服务链”。2021年,苏州在全省率先推动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市场化运作模式,探索“物业+养老”“养老+金融”、养老顾问等模式。
5.人才队伍逐步壮大。2021年末,苏州建有10个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67家实训基地;全市共有养老服务人员18897名,其中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超过15986名,持证率达到84.6%;其中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护士、康复保健员等养老护理人员14475名,持养老护理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的13368名,持证率92.4%。
(二)面临挑战。
1.品牌特色不够鲜明。苏州康养产业整体体量较小、布局分散,头部企业尚在培育中,未形成对全市康养资源的有效整合。对比长三角其他地区,苏州的康养项目数量少于上海、杭州、宁波等地。在市域分布上也呈现出“多点散状”的不均状态,没有形成明显的产业集聚。全市161家养老机构,绝大多数为中小民营企业管理,呈“小而散”的分布状态,运营水平、服务品质、规模体量、品牌影响力等参差不齐,亟需提升行业集中度,优化竞争环境。从项目类型上看,持续照料型社区、养老公寓、护理院占多数,旅居、专业医疗康复项目较少。各类康养项目除了发挥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和人文优势外,缺乏系统化的品牌建设方案。
2.产业融合不够充分。苏州现有的康养项目主要集中于老年人的生活护理方面,较高层次的养老需求如老年理财、老年疗养、老年文娱等服务较少,未能从生态链上发挥产业辐射、上下游带动效应。各项目运作也较为独立,未充分发挥苏州在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文化旅游方面积累的产业优势,未形成产业间的带动效应。丰富老龄人文体休闲生活、老年文化服务、老年体育健身、养老旅游融合的服务较少,老年大学“一位难求”。
3.支撑体系有待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进入康养领域仍存在一定的体制机制障碍,人才、科技、金融等支撑能力尚不能有效满足产业发展需要,标准体系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知识产权保护、行业监管等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产业发展环境需持续优化。
4.人才供给仍需加强。康养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尚有较大提升空间,各层次专业人才和从业人员存在缺口,高层次专业人才紧缺,人力资源供应不足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苏本科院校目前尚未开设养老服务管理、老年学等专业,高职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开设数量和招生形势不容乐观。高层次管理人才供给不充分,没有定向培养班,康养服务人员未经过多元化课程培训,服务仅限于整合老龄人的日常基本生活需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以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为目标,围绕八大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强化制度保障,着力增加康养服务和产品供给。有效整合文化、生态、技术等优势,坚持走数字化、连锁化、品牌化之路,培育一批规模型康养总部企业和品牌企业,推动我市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把苏州康养产业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为高标准推进“健康苏州”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康养需求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康养产业整体实力和综合发展优势逐步彰显,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康养产业和事业协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康养服务供给更加高效,家庭养老夜间照护床位数保持2000张以上,养老机构总床位达65000张。康养人才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培训各类康养服务人员5万人次,其中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人员专业技能培训达到30000人次,养老护理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3%。产业融合度和协同性进一步增强,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提升,建成1~2个省级康养小镇,康养全产业链上市(挂牌)公司达到30家。品牌效应逐步凸显,做大做强康养集团,将康养产业发展成为苏州的城市特色产业,着力打造最美康养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促进医养康养协同发展。
1.完善老龄健康支撑体系。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通过新建、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转型等方式,加快建设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老年医疗服务机构,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协调发展、有序衔接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康复护理等关键技术的突破,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推进研究成果在适老环境中的转化和应用。深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与老年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加强适合老年人的健康产品开发,提升产品品质。鼓励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使用物联网技术,利用智能穿戴设备、生命体征及健康监测管理系统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援助、亲情关怀、健康管理、远程安全看护等形式多样的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2.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政策,扩充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探索推广为老年人家庭安装智慧消防系统、智能门磁等,为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智能安防、健康管理点等智能、精准的养老服务,努力实现老年人健康安全预警可感可知。深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向住宅小区拓展延伸,标准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社区(村)全覆盖,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业多业态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苏颐养1号店”社区为老服务新阵地、“社区+物业+养老”融合发展新模式,提升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支持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养老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养老机构发挥对社区居家养老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快融合发展。完善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扶持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3.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水平。推动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建立完善医养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经统筹地区医保机构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可签订服务协议,相关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鼓励民办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社会资本兴建医养结合机构,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老年、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床位,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探索研究老年人急需的医疗护理项目,拓宽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合理调整筹资标准,稳步提升待遇水平,规范服务机构管理要求,推进护理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二)健全康养全产业链。
4.促进养老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公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引进专业社会力量实施社会化运营,推进养老服务企业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各类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养老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等监管,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每年评选一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并积极向省推荐参评省级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5.推动康养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立足各县市(区)产业基础和特色资源禀赋,推动各地在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与大健康、高端医疗器械等重点康养领域加快形成高端创新集群,错位发展,协调联动。围绕产业细分领域,引进培育一批龙头型创新企业、领军型人才团队和高水平科研院所,聚焦康养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动康养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级市<区>政府)
6.发挥重大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在康养产业发展重点领域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积极争取省级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专项资金对我市符合发展方向的康养产业重点项目的支持。遵循康养产业集约化发展方式,打造一批以康养为特色、多产业融合发展的康养集聚区。积极布局老年宜居产业,加强与知名房企合作打造复合型、生态型的高端综合康养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康养集团)
7.推动智慧康养产业发展。持续推进智慧康养企业试点示范建设,助力康养产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引导企业打造智慧康养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慧康养产业深度融合,以数字赋能提升康养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提高服务供给效能。加快康养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数字医疗、生物大数据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
8.做优做强现代中药产业。依托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推进我市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中医药产业园区。建立以苏州市中医医院为主体单位的医疗机构联合制剂中心,加快经方、验方产业化进程,推进现代中药研发力度。加快中医药大健康产业项目载体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9.提升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创新水平。推进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及前沿生物技术创新研发,鼓励康养产业相关领域技术攻关与先进适用技术集成示范,加快推进康养产业高端化、数字化高质量发展。抢抓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机遇,力争在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加快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切实增强创新载体辐射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10.优化养老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康养产业特点创新和优化养老金融服务。发挥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作用,引导康养产业企业对接平台,鼓励平台上的金融机构结合金融支持政策,为企业解决融资需求。支持各类资本依托REITs试点创新康养产业相关投资品种,探索设立养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进一步规范并引导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依托“苏州市尊老卡”等载体,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个人养老金融产品。探索选取一定数量的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布设数字人民币支付环境,鼓励企业研发适老化改造数字人民币支付产品和设备,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探索和完善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涉老保险项目,加快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多层次保险体系。(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三)探索“康养+”发展新模式。
11.探索“康养+互联网”发展新模式。依托互联网平台、手机应用程序(APP)等,探索预防、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相衔接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康养服务体系。探索基于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远程健康咨询、远程医疗、护理服务等新模式,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应用5G、超高清视频、医疗机器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智能设备,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康复指导等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
12.促进健康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度假区内康养旅游相关项目的开发和引进,加强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和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充分利用苏州优越的农业农村资源和乡村文化旅游资源,依托富有特色的乡村民宿、农家乐、农事活动、生态环境,大力发展康养旅游等乡村休闲度假业态。打造重点公共文化设施集聚区,推进“最江南·公共文化特色空间”打造工程,形成一批群众“身边好去处”。研发推出更有针对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丰富康养活动文化内涵。开发机构嵌入式、酒店服务式康养旅居产品和美丽乡村康养旅居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康养集团)
13.加快发展体卫融合。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相关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健康新模式。依托全市大型体育场馆、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市(县)级运动促进健康服务中心,向市民提供运动场地、体质体征监测、慢性疾病运动干预等一站式运动促进健康服务。进一步推广和完善“运动云医院”模式,加强特色专科合作,拓展体卫融合的合作内涵。(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四)打造特色康养品牌。
14.做大做强康养集团。鼓励支持康养集团立足本地实际,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通过收并购、资产划拨、股权合作等方式,有效整合我市国资国企、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中适合做康养的资源和经营载体,在全市域实现规模化、连锁化业务布局,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投资50亿元,管理床位达到1.7万张。通过新建、改扩建、收并购高端康养项目或连锁机构等方式,建设和管理二级综合医院、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加强和一线康养机构合作,集聚康养产业链上下游优质的康复、医疗、护理、运营管理等高端优质资源,进一步提升康养集团医养结合水平和连锁化、品牌化、数字化、市场化运营管理能力,树立良好品牌形象。择优并购或合作投资互联网康养公司,打造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进智慧康养数字系统开发和大数据应用。引入国际先进的辅具和康复器材,打造长三角标杆性辅具展示中心。
加大市级财政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加强财力支撑。支持康养集团设立康养产业基金,丰富康养企业融资渠道,助推康养产业发展。制定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土地政策,以多种方式供应养老服务用地。支持康养集团探索通过市场化方式建设高品质健康养老社区。通过划定试点区域,支持康养集团建设一批示范性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积极开展“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承接适老化改造项目,促进老年用品的销售和租赁。支持康养集团参与康养类课程体系开发,优先承接由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康养类培训,打造多层次、多元化康养人才培养高地。支持康养集团与我市特色田园乡村和特色康居乡村深度合作农旅产业,打造一批精品康养旅居项目。支持康养集团积极参与我市“一老一小”民生实事工程项目建设,建成一批高定位、高标准、高服务的民生普惠项目。探索福利院(养老院)与康养集团实行合作管理,进一步提升管理运营水平。鼓励支持康养集团发展普惠养老,重点考核服务质量、成本控制、运营效率等情况。(责任单位:康养集团、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15.发挥头部企业示范引领作用。聚焦养老产业、健康产业和康养教培产业,培育一批康养产业头部企业。通过自建自营、与国内外知名康养品牌或头部企业合作等方式,打造康养产业示范标杆项目,以点带面稳步扩大机构连锁化布局。通过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康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力度或政府给予专项服务补贴、税收适度优惠、土地优先获取等政策,引进一批全国高端康养机构、康养企业总部、国际品牌。加强与日本、德国、新加坡、上海、香港、台湾等地区养老服务领域交流合作,支持太仓中德创新城医养中心等合作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康养集团、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
(五)激发康养消费新动能。
16.破解老年群体“数字鸿沟”难题。推进互联网网站和移动互联网应用(APP)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着力解决老年人在智能技术面前遇到的困难,推动充分兼顾老年人需求的信息化建设,提升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水平及无障碍普及率。推广“苏颐养”方程式线上养老顾问,及“常熟·愉养老”、吴江“一键通”、吴中“吴老在线”等做法,为老年人精准筛选、匹配资源和政策,实现线上点单、线下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
17.开发多样化适老产品。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加大适老产品推广普及。支持企业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充分考虑老年人的使用需求,推出具备大屏幕、大字体、大音量、大电池容量等适老化特征的手机、电视、音箱等智能产品。鼓励企业持续优化操作界面,简化操作流程,提升智能产品人机交互体验。支持企业研发被动式、集成化的健康管理类智能产品及养老监护类智能产品,实现老年人无感知应用。推动企业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借鉴国外适老化设计先进理念。以苏州市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为载体,从智能家居、智慧农业、智慧出行等多方面,为老年人提供更多信息化产品场景体验。加大对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政策扶持力度,激励企业增加新产品及研发投入,对取得国家总局新注册证的产品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18.加快培育老年消费市场。举办“九九重阳节”系列活动等专题节庆活动,推广使用“苏颐养1号店”,鼓励各大电商、零售企业、金融机构、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展示、销售老年用品和服务项目,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繁荣与发展。引导老年人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新理念,推动老年消费转型升级。针对“养老基础设施”“养老服务项目”“老年消费者满意度”等开展消费调查、消费体察,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鼓励企业全面对接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营造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养老服务环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
(六)培育康养产业人才。
19.完善康养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降低养老服务行业准入标准,拓宽参与渠道,引导物业、家政、医疗等行业从业人员参与养老服务,加快建设专职、兼职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构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实习实训”四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在苏高校和职业(技工)院校设置康养相关专业和课程,引导其加强康养相关专业建设,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门人才。支持开展康养产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鼓励康养行业标杆性企业与高校共建康养微专业定向班,参与康养专业标准化培训课程体系的开发。支持国有企业举办的康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申办教育许可证,支持高新区探索成立苏州康养产业学院。(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康养集团)
20.加强康养人才培训。鼓励职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康养机构建立康养服务实训基地以及对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医养照护与管理等专业纳入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紧缺人才培养目录。将老年医院、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医养结合等机构的老龄健康服务相关的医生和护士纳入卫生健康紧缺人才培训计划,常态化组织开展专业人员培训。设立苏康养健康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基地,支持吴江区江陵街道等地养老护理人才实训基地建设和姑苏区与上海国药康养合作的“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康养集团)
21.落实人才补贴政策。落实在职在岗养老服务人员享受相应的持证奖励、特岗补贴、入职补贴等政策待遇,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建立合理的养老护理员职务晋升机制,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职业经理人人才库。将健康照护师、养老护理员等康养服务相关职业(工种)纳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按规定落实好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补贴政策。大力推进养老护理员等康养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工作,满足康养行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需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四、重点措施
(一)强化空间规划保障。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优先保障新增养老设施用地,重点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机构建设。推进养老服务的社会化,鼓励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更新改造为养老设施,多方式扩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将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助浴点、中央厨房、护理站、老年大学等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体系。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依据新建小区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配套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已建住宅小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配套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已建住宅小区未达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遵循“先补后优”“片区统筹”“共享公用”的原则,通过新建、改建、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高标准全覆盖。(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落实供地保障。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健康产业服务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健康产业服务机构享有同等用地政策,符合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对新供应的住宅用地,按照《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规定,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鼓励利用商办用房、工业厂房、仓储用房、闲置校舍等存量建筑进行改造利用,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或用于体育设施的,在确保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条件的前提下,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存量建筑盘活利用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益的指导意见》(苏府办〔2020〕319号)规定,享受保持土地权利类型和土地用途5年不变的过渡期政策。对于产权人有意向将土地性质调整为健康养老用地,按照新用途办理产证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按照《苏州市关于优化配置城镇建设用地加快城市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苏府〔2013〕147号)和《关于促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苏府〔2017〕60号)规定,完善用地手续后将用途调整到位。(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养老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运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上市挂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产业链相关上市公司积极稳妥向康养产业战略转型。支持市场主体发行康养产业专项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公司债券融资支持康养产业发展。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投资苏州养老服务领域,并依据相应政策给予扶持。支持社会资本单独设立或与金融机构合作设立融资担保公司,为康养产业内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贷款担保服务。落实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和促进股权投资相关奖补政策,对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新型债券品种的康养企业,以及对投资我市康养产业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机构进行奖励。根据国家政策导向,支持康养企业依法合规运用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形成新增投资和盘活存量的双驱格局。支持康养产业园区盘活存量资产,依法合规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对于成功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本市原始权益人,比照企业上市进行扶持。(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四)创新管理模式。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市政府成立康养产业发展协调小组,推进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组建全市性康养产业联盟,打破区域界限,通过市场化机制,对区域内各种优势产业进行整合,促进资源便利共享,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良好格局。围绕产业的固链、补链、强链,形成产业链整体竞争优势。积极加强引导,充分发挥产业联盟作用,探索建立行业内的标准和规则规范,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规划和政策制定及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对医疗、健康、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等跨界融合的监管,针对每个融合业态的特点合理界定监管边界,推动由分散多头监管向综合协同监管转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康养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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