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已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养老已成为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重点问题。机构养老指的是老人在专业化的机构中安度晚年,这些机构主要有老年公寓、养老院等,老年人可以在这些养老机构中享受专业化的生活服务。机构养老可以在其他养老方式不成熟的情况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居民养老这一民生问题的严峻形势。 我国机构养老发展面临财政资金投入不足、负债经营、缺乏专业化养老服务的困境。 我国现阶段已步入人口老龄化阶段。虽然我国机构养老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养老问题的严峻形势,但是机构养老发展依旧面临着一些困境。机构养老遇坎儿,如何助其“成长” 财政资金投入不足。资金不足是阻碍养老机构发展的最大桎梏,无论是公办养老机构还是民办养老机构,都急需充足的资金去保障正常运营。我国公办养老机构属于社会福利机构,其运营经费完全来自政府财政拨款,由于养老机构资金周转周期较长,并且养老便民设备资金需求量大,现如今很多公办养老机构都普遍存在资金投入不足的现象。我国公办养老机构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养老机构收取的入园费用上交至国家,机构运营经费也由国家来提供。由于机构在需要资金时还需要向上级部门申请,经上级审批后才能得到运营资金,这样就很难在第一时间内解决当时所面临的问题。资金短缺现象在民办养老机构中更加凸显。由于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民办养老机构在运营时,时常出现资金周转不足的现象,甚至可直接导致机构倒闭,阻碍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负债经营约束养老机构发展。我国民办养老机构很多都是微利或者负债经营,经营压力较大,这导致养老机构的发展受到很大的约束。现如今,负债经营已成为我国很多养老机构共同面临的发展困境:首先,很多养老机构的入住率一直提高不上去,地理位置、硬件条件、服务水平等因素都制约着养老机构的发展,没有入住率就没有收入来源,很多养老机构都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其次,养老机构电费支出较大,虽然有关部门已经对养老院的电费作出按居民用电收取的规定,但是该政策仍然没有落实到一些民办养老机构,这就给养老机构造成了很大的运营压力。民办养老机构有着较高的经营成本,机构基本设施以及工作人员工资全部靠入住老人所缴纳的费用来运营,因此在后期的经营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资金投入不足的情况,使得很多民办养老机构只能负债经营,约束了机构的后期发展。 与公办养老机构相比,我国民办养老机构在政策层面享受的优惠也很少。现如今,民办养老机构享受的最主要优惠政策就是减免税收,但是水电费方面的政策并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政府对床位的补贴也过低。民办养老机构需要大量的运营资金用于土地使用和房屋建造,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只能通过降低人工成本和服务质量来维持机构运营,这就直接导致了民办养老机构专业化程度较低,整体服务水平很难提高上去,很多老人不愿意入住,造成经营的恶性循环。 缺乏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大多失去了劳动能力,甚至有些老人还患有慢性病或其他疾病,没有照顾自己的能力,需要养老机构负责看护,这就对养老机构的护理功能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养老机构急需专业化的工作人员。虽然我国高校设有临床护理等专业,但是毕业学生因待遇、社会地位以及发展前景等问题,大多选择进入医院工作,养老机构很难招到合适的专业护理人才。另外,我国也没有专业的养老从业人员培训机构,很多养老机构根本没有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这样就直接导致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很多从业人员都是来自农村的妇女,为老人提供的也仅仅是做饭、洗衣、打扫卫生等家政服务,对失能以及高龄老人的护理康复以及精神抚慰需求却无法满足。另外,管理水平低也是造成养老机构专业化程度低的原因,有些养老机构的负责人管理能力欠缺,很难了解市场需求并推出令大众满意的服务,缺乏发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应加大政府对机构养老的财政投入,构建双红利导向型社会企业发展模式,加强养老机构管理规范化 加大政府对机构养老的财政投入。政府必须加大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才能让我国机构养老行业健康良好发展。政府在养老机构上的资金投入是公益性的,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制定相应的资金投入计划。对于公办养老机构,政府应全力发挥主体作用,在提供养老机构建设费用的同时,还要投入充足的资金保证机构的日常运行,在养老机构发展到一定标准后,政府应联合养老机构管理者制定相应的扩大发展规模措施。养老是每个公民都必须面对的生活问题,也是每届政府都关注的民生问题,政府必须加大对养老机构的财政投入,才能让机构养老在养老体系中发挥其支撑作用。在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方面,政府要根据入住老人的数量进行财政补贴,并加大养老机构基础建设投入,建造更为便利、健全的基础设施;在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方面,政府要在房租、土地、税收、水电费等方面进行减免或补贴,以保障其正常运营,通过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缓解我国政府所面临的养老压力。 构建双红利导向型社会企业发展模式。也就是说,养老机构既要获得社会效益,又要获得经济效益,并在商业红利的支持下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政府在探索双红利导向型社会企业发展模式时,必须要充分发挥老年保险的作用。我国很多保险公司在设立险种时,往往规定该险种的购买年龄,一旦超出其年龄段则无法购买该保险产品,很多高龄老人都没有被纳入意外伤害保险范围。因此,我国政府应鼓励保险公司出台老年公益产品,为社会公益做出自己的贡献。机构养老作为一种福利事业,其社会定位就是为中低收入的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福利。如果养老机构收费过于昂贵,那么就有悖于其福利性质,很多老年人也没有财力可以享受。必须探索建立公益性的养老机构,用成本定价让老年人享受更大的福利,养老机构也能获得道德红利的回报,进而实现经济效益,并以此来提高养老服务品质,让养老机构运营处于良性循环之中。 加强养老机构管理规范化。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市场对于养老机构的需求量也会越来越大,未来会有很大一批养老机构加入到养老产业中。因此,养老机构必须要有竞争意识,要加强从业人员的道德、技能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安排专业的人员,细化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在日常看护、康复护理、娱乐活动以及精神交流等方面为老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管理规范化,为社会减轻养老负担。 |